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历史文化 > 历史沿革

也说要阳县

发布日期:2016年05月12日    浏览次数:326


本网讯(常桂钧《丰宁满族自治县志》1994年版,志书载“西汉,高祖元年(前206年)丰宁境内燕长城以南地域,属幽州刺史部渔阳郡要阳县都尉管辖。要阳都尉相当于县级。(郦道元)《水经注》考证,县治所当在今凤山(土城子)附近。”

《丰宁县地名资料汇编》1983年版,书载“此地(凤山)西周属燕。战国、秦属渔阳郡,西汉属渔阳郡要阳县。”

《丰宁文物志》1998年版,志载,“战国汉代遗址,土城子(凤山),1977年以后,先后三次对凤山土城子进行调(考)查,初步查明它东起小河边,由此向西延长277.5米,目前此段仅存城墙210米,高4.08米,……地表下33厘米的城(墙)基宽8.5米,深至2.3米时仍见夯土。调查得知清初时,其城垣尚存。原有城门东、北、南三处,因西有牤牛河做为天然屏障故未设门。至今凤山镇仍有北关、东关、南关的地名。此城东西长约500米,南北长则超过500米。”

“凤山镇政府所在地为汉代遗址。”“土城子西有牤牛河,古代称大要水,《水经注》载:水出塞外,三川并导,谓之大要水也。东南流径要阳县故城东。”“《历史地图集》将要阳都尉标在土城子(凤山)附近。《汉书地理志》第八下1623页记载‘汉渔阳郡共有县十二,渔阳、孤奴、举符、路、雍奴、泉洲、平谷、安乐、□奚、犷平、要阳、白檀’,土城子(凤山)汉代要阳城址的发现,为解决要阳都尉治所提供了不可多得的资料。城址大部分破坏严重,现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”


上一主题: 要 阳 县

下一主题: 俄国人日记丰宁县城土城子

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凤山镇政府 主办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凤山镇政府 版权所有
联系电话:0314-8416157 邮箱:fs8416157@126.com
地址: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凤山镇政府 ICP备案号:冀ICP备16003455号